平泉的文化遺產

世界遺產的概要

世界遺產簡介

當今世界所有人類所共有,世代傳承不息的「共同財富」

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會通過了《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》根據此公約,所謂「世界遺產」指的是作為全世界人們的共有財產,世界各國有義務加以保護,保全的「遺址」、「建築物」、「自然景觀」等。
 欲登錄於「世界遺產」,必須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「世界遺產委員會」的認定:資產內容為獨一無二的固有物,以及具有依照國際判定基準認可的「顯著且普遍的價值」。此外還有一個必要條件是必須精心有效地實行保護管理工作。

世界遺產的分類

 世界遺產分類為「文化遺產」、「自然遺產」、「復合遺產」。

自然遺產
從學術,鑒賞的角度來看,包含具有普遍價值的地形、生物或景觀的地區。
截至2017年7月【206件】。
文化遺產
具有普遍價值的精湛的紀念性建築物、歷史性建築物、遺址、文化景觀等。
截至2017年7月【832件】。
復合遺產
擁有「自然遺產」與「文化遺產」雙重價值。
截至2017年7月【35件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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